为了与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衔接,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梧政发〔2013〕62号文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相关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8月12日至8月26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我局,并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bk3817678@163.com。
2.书面意见可邮寄至:梧州市长洲区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农村社会保险科(邮编:543000),联系电话:0774-3817678。
3.在线提交:在梧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专栏在线反馈意见。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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