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梧州市清大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邓海彬等10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梧州市清大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共计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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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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