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人社工作的具体部署,聚焦“国之大者”,紧抓“民之大事”,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推进我市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新成效。其中,我市人社部门创新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模式,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了自治区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同志的批示肯定;我市控败诉方面的典型做法在2024年全区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梧州人社代表队在2024年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区赛以及全区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竞赛决赛中分别荣获团体二等奖和团体三等奖。
一、2024年人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服务提标,提升便民惠企“加速度”。一是我局主动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和编制办事指南,目前在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市本级共有189个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在线上办理,其中“退休一件事”已全部完成了认领并实现线上办理。7月下旬,我局落实了“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的工作要求在人社服务大厅设置了“四不”反映窗口。二是组织政务服务科室(单位)参加政管办开展的梧州市2023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窗口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评定活动。经评选,我局的22名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获得“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2023年度星级评定人员”称号并获得通报表扬。三是持续推进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指标。2024年,我局梳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对标最优标准工作175项,其中55项达到两区最优标准,其余所辖事项均已达到区内最优标准。
(二)有效化解矛盾,筑牢风险防范“防火墙”。一是综合施策,整体推进根治欠薪治理。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护薪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等系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化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4年,全市共调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91件次,为1054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879.68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全市未发生治理欠薪“四个严禁”事件。二是提质增效,持续加强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能力。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企业职工权益诉前调解服务中心等多方调解机构,坚持调解仲裁与劳动监察联动、“劳动维权+就业帮扶”联动共同开展争议调解,跨单位协作调解减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诉累,同时,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更加周全的“一站式”调解服务。2024年,全市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2111件、已结案2111件,调解仲裁结案率100.00%,基层调解组织处理并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3435件,调解成功率约79.12%。三是依法治理,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2024年,全市人社领域信访总量359件次954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9.22%、59.71%。四是强化监管,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持续强化监督质效,2024年复查复核疑似违规领取待遇、服刑人员违规领取、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等疑点数据1400多条,追回基金87.3万元;强化内控监督,应用基金监督系统处理预警信息81条、分析核查疑点数据520多条,存在问题1条,涉及金额0.95万元,已全部追回。
(三)坚持监督问效,狠抓整改落实“筑底线”。一是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积极接受法治监督,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2024年,我局共处理行政争议案件29件(其中工伤认定领域25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4件),对每一个被司法部门监督的案件均指派熟悉案件的工作人员和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代理应诉。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3%,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有错必究制度,引领干部职工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沟通力度、突出办理重点等方面入手,将建议提案办理与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确保承办建议提案按时保质办理完成。2024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含人大和政协的提案)21件,其中牵头办理的(含人大和政协的提案数)18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四)精准普及法律政策,做好法治宣传“传声筒”。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制定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清单并在局官方网站上公示。进一步推动我市人社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制定并下发《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学法用法。二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广西新闻网、梧州日报等自治区媒体和梧州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在市党群服务中心召开2024年梧州市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就业社保惠民工程”新闻发布会,及时对外宣传人社工作相关政策。三是强化常态普法。常态化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八桂企业”活动。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今年继续开展送法入企、组织普法讲座和仲裁机构对口联系服务等活动,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2024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按照对口联系企业名册,开展了各类实地指导活动70次,发放了劳动法规宣传手册2000余份。通过借助常态化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和“社保服务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多维发力打造立体法治宣传矩阵,发放反欺诈法治宣传手册5500份,提高群众社保反欺诈意识和能力。四是注重普法的广度,扩大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普法。2024年,我局积极参与在第十七中学开展的2024年“广西三月三·法治在梧州”民族法治宣传活动、在中恒集团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在万达商场举办的2024年梧州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暨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活动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和普法,在全市新任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课堂上开展法治讲座,参加梧州市“12·4”国家宪法日形式,组织开展了我局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压舱石”。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关键少数”带头遵法学法守法。我局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局党组成员年终述职报告,不断提高党组成员法治观念。二是积极组织学法用法考试,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参考率达100%,超过75%的参考人员获得80分以上。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2024年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竞赛”,参赛人员达248人。在此基础上选拔参赛队员前往南宁参加“全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竞赛”自治区决赛,在全区决赛中荣获三等奖。三是注重人社干部队伍尤其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学习。组织举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专题培训会议,邀请了梧州学院白续辉博士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授课,共计117人参加了培训;邀请顾问律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人社讲堂)3次,培训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广泛涉及法治意识和法律实务领域;组织我局相关执法科室、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法治保障“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根据《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工方案》《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同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单位,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责任的良好氛围。二是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按要求将法治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障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5次,及时推进和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年局行政行为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严格依法履责,把好权力运行“稳定器”。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制度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24年7月,我局对牵头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清理,形成了《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5份规范性文件失效和11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并及时将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二是整合部门资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择优选聘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所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涉法事务的咨询、审核和协调处理等工作中的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审查各项合同文本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出具信访意见书17份,协助应诉及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共计5次。公职律师积极履责,参与人社部门经常性涉法事务办理、重大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为重大行政决策论证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三是加强党内法规教育,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理解掌握,持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党务公开,按要求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清廉人社”建设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部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还应提升,干部职工政策法规水平、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还需持续抓好、抓实。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人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在人社部门的落实,提高全市法治人社建设水平;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加快健全制度体系,坚决规范执法监管,稳步提升决策水平,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不断为法治建设新进展贡献人社发展新力量。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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