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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韦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我市企业人才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局工作职责部分答复如下:
一、在深化修订我市人才政策方面:今年我局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需求,牵头完善修订了20处我市引进培育产业人才工作中已不合时宜或实操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内容。《梧州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梧政办发〔2023〕30号)已于4月28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实施办法重点向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倾斜,可以以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的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确认引进对象的人才层次后可享受对应的人才待遇。《梧州市2023年度产业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送审稿)》已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目录》基本囊括我市“5+2”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34个专业类别的专业技术类别人才和15个岗位需要的技能类别人才,对引进人才向梧州市重点产业集聚有新的指导意义。
二、在为企业人才制定补贴奖励政策方面:在《梧州市高层次人才激励和培养暂行办法》(梧办发〔2020〕29号)、《梧州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梧办发〔2020〕31号)、《梧州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梧政办发〔2023〕30号)等政策文件中,对于市委人才办审批认定的各种类型、各层次人才均有明确激励措施,从生活补贴、人才补助、财政奖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健康保健、住房保障、购房优惠、科研成果奖励等各方面给予人才相应政策待遇。
下一步我局将主动靠前服务,组织梧州人社“金牌就业管家”人才服务专员开展“人才政策进企业进园区”系列活动,指导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人才积极申报认定,全力做好人才政策落地的“后半篇文章”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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