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18 17:05     来源: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尊敬的毛小林委员: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们今后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研究,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拿出指标(岗位)招聘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就业

每年收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时,我局均向事业单位发文询问是否有意向招聘特殊人群,例如随军家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党建组织员、残疾人等,尤其是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补充工作人员时,征求单位意见是否招聘对象为残疾人截至目前未有单位提出招聘残疾人的申请。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全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加大宣传残疾人就业招聘政策,并特殊岗位设置招聘条件时,支持招聘单位采取降低学历、放宽年龄及开考比例等措施,争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所突破。

二、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人岗匹适度

近年来我局持续强化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帮扶力度,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并对培训合格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推荐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通过全面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2021年至今共对200多名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下一步我局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把残疾人作为享受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主体之一大力推进残疾人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城镇残疾人就业

2023年5月我市研究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梧州市城镇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在市直单位范围内扩大城镇公益性岗位规模用于安置残疾人。各用人单位在原核定编制15%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可增加1个公益性岗位指标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各用人单位积极开发低门槛、有爱心岗位,切实帮扶城镇残疾人尽快实现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已收到61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开发使用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工作函并均已复函同意申请。

四、加强劳动监察,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关于残疾人劳动权利的规定,加强日常对用人单位的检查与监管,及时查处并纠正用人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未发现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持续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帮扶让残疾人尽快实现稳定就业,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