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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秋和、温冬玲、孔正寰、陈碧良、吴荣富、董云军、韦玉明、何兴尧、谢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医队伍建设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局职责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事业单位人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更好地开展公开招聘、岗位聘用等工作,壮大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撑。
一、拓宽引才渠道,适度放宽校医公开招聘条件
为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我局在政策举措上努力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保障支持。一是确保校医招聘享受相应的倾斜政策,包括年龄、学历、资质、开考比例等条件。二是可以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到校园招聘应届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力促校医岗位能招到相应人才。2023年全市招聘校医24人。
二、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提高校医待遇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总量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总量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绩效工资增量)。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由自治区统一标准,一般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其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各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我局每半年审核一次。绩效工资增量由地方根据财力核定,其他由上级政策核定。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制度,各学校可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里适当向校医倾斜,提高校医待遇。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配合做好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积极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贡献人社力量。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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