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监局函〔2017〕105号)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公布2024年我市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详见附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梧州市2024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相关处理情况 |
1 |
广西梧州市金银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450407MAA7PP305Q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竹湾村竹湾14组74号201室 |
李胜 |
未及时足额支付6名劳动者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的工资报酬,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5770元。 |
2023年10月20日,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3年11月8日,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3年12月1日,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4年2月5日,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苍梧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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